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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7·21凶杀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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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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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射阳县四明镇建华村境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一名八十多岁的孤寡老人被杀死在家中。接到报警后,射阳警方闻警而动,仅用4天时间,就将案件成功破获,并将涉案的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然而,让办案民警感到吃惊的是……

  凶手 竟是两名未成年的少年

  ——射阳警方侦破7.21凶杀案纪实

  7月21日早晨,单身居住在射阳县四明镇建华村境内的王老爹被人发现死在家中,头部有血迹。村民觉得十分可疑,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闻警而动

  9时45分,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玉东,副局长戴广飞迅速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技术人员也随后赶到,协助勘验现场和指导案件的侦破工作。

  案件现场位于射阳县城通往四明镇的公路边上的一个居民点,死者王老爹今年已85岁,单身居住,无儿无女,是村里的五保老人,居住的一间小屋是政府出资为他修建的,王老爹平时生活简朴,虽然已经是85岁高龄,但平时还能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死者斜躺在床上,面部有血迹,室内没有一件象样的家俱,物品十分凌乱,被子、衣服都散在地上。

  根据对现场的初步勘查,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件。随即,一个由孙玉东局长亲自挂帅的“7·21”凶杀案件专案组在案发现场成立,并紧急从相关部门、警种抽调警力,参加案件侦破工作。孙玉东局长要求全体参战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重点围绕与死者生前有过接触、以及目前急需用钱人员,展开全面调查。

  是什么人向一名手无寸铁的老人痛下毒手呢?是图财?一贫如洗的老人能有多少积蓄;是仇杀?一名85岁高龄的老人能与人又有多少的恩怨,值得如此下这个狠手?

  (二)扑朔迷离

  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参战民警被分成若干个侦查小组,以案件现场为中心,挨家挨户进行排查走访,寻找破案线索。

  就在外围侦查工作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刑侦技术人员也对案发现场进行认真的勘查,细心的技术人员对室内的每一件物品进行认真勘验,期望能从中找出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留下的蛛丝马迹。

  然而,由于在案发后,已有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进入过现场,甚至其亲属还对现场进行了收拾整理,致使刑侦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当晚9时许,局长孙玉东、副局长戴广飞召集劳累了一天的参战民警对案件进行会办分析,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件,而且犯罪嫌疑人的档次也不是太高,应该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性。

  7月22日上午,负责外围调查工作的民警了解到,王老爹虽然是一名五保户,但是平时省吃俭用,有时还会捕一些鱼虾到集市上卖,可能有一些积蓄。

  但是,勘验现场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在王老爹家中发现现金和存折。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7月22日上午10时许,县公安局政委戴元峰带领指挥中心、政治处、后勤科的人员到侦查第一线,慰问在高温烈日下参战的民警,鼓舞大家的士气。




孙玉东局长[右一]在向县长顾强生[中]、副县长肖汝宏[左一]汇报案件的侦破过程



县委书记谷家栋向参战民警表示亲切的慰问

  (三)柳暗花明

  7月22日下午4时许,负责外围调查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端文荣获取一条重要线索:与死者同村的无业青年张某在7月20日下午,先后两次与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在死者家周围出现过。

  得到这个情况后,孙玉东局长与戴广飞副局长立即与一线办案民警制定了下一步的侦察措施,安排人员对张某的近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要求参战民警尽快查明与张某一起的男子身份。

  经调查,张某今年才17岁,是个整天无所事事、好吃懒做的家伙,其父因为涉嫌犯罪,目前正在农场服刑,其母离婚后改嫁他人,张某现随其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缺少必要的管教。案发前,张某在苏州打工时,其母为他买了一部手机,可不学好的张某吃不了打工的苦,就又回到射阳,并将手机低价典当供自己挥霍。7月20日,其母回来看望他时,发现手机没有,就要求张某在21日上午10点钟前将手机找回来。

  “张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和动机,必要尽快与其接触,同时尽快查明另一男子的身份。”得到信息后,孙玉东局长随即下达了指令。

  然而,当办案民警准备与重大嫌疑人张某接触时,却发现张某早已不知去向。

  (四)星夜追踪

  根据嫌疑人曾经在苏州打过工、还有亲属在那里打工的情况,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端文荣随即带一组民警赶赴苏州,在嫌疑人可能落脚藏身的地方进行布控。

  7月24日傍晚,抓捕民警获悉,案件发生后,嫌疑人张某和另外一名男子在苏州市相城区出现过。

  得到信息后,端文荣等人迅速赶到相城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连夜展开排查工作。23时许,通过工作,发现张某和另一名男子躲藏在一间小旅馆内后,便迅速分头熟悉地形,在确认嫌疑人居住的具体位置后,果断出击,将嫌疑人张某和另一名男子抓获。

  审查工作随即就地展开。

  “你叫什么名字?”民警问道。

  “我叫郝某。”

  “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找你吗?”

  “知道,就是因为我和张某到王老头家弄钱时,把王老头给砸死了。”郝某这样答到。

  经审查,嫌疑人张某、郝某交待了7月21日凌晨1时许,窜到王某家中,将手无寸铁的王某用木棍砸死后,从棉被里找到用袜子包裹着的5000元现金后,连夜潜逃到盐城的犯罪事实。在盐城,他们购买了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和部分衣服,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又花了800余元,对自己的头发进行了加长美容,逃到苏州后,因为身边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他们又将手机以600元的价格典当出去。被抓获时他们已身无分文。

  笔者感言:两名凶手,郝某刚满14周岁,平时曾因小偷小摸,多次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张某才满17周岁,因为父母离婚,与年迈的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他们又能怎样去管教他?

  未成年人犯罪,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在此,我们呼吁家庭、学校、社会,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特别是离异家庭,更要合理安排好孩子的教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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