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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认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2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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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所指控的罪名,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认罪做了相关规定,根据犯罪嫌疑人认罪情况,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那么,被告人认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人认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被告人认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认罪的注意事项

  第一,认罪须在当庭。

  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当庭认罪的不影响对该量刑情节的适用。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第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好非常准确地记住案发的详细经过,有的甚至会对鉴定结论等证据提出异议,但只要能够对指控的犯罪后果、手段、对象等基本事实没有异议,就不会影响对此的认定。

  第三,认罪的内容只要犯罪嫌疑人承认指控的事实,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被告人认罪在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一项法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主动认罪的犯罪嫌疑人给予从从宽处理,针对主动认罪的犯罪分子的量刑给予适当的减轻。国家呼吁犯罪分子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从宽处理是一种相对应的奖励。

  三、法庭上拒不认罪的如何处置

  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4、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被告人认罪司法解释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或酌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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