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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承担怎样的刑事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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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是违反我国刑法的,量刑的起算点就是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这种行为严格的侵犯他人的性自由权,甚至一定程度上还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强迫卖淫罪承担怎样的刑事处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强迫卖淫罪承担怎样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迫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三、强迫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界限是什么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强迫卖淫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而人权在宪法的规定中是至高无上的一项权利,不容他人侵犯,好了以上就是强迫卖淫罪承担怎样的刑事处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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