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怎么算是从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09:12
人浏览

  在共同犯罪中有着主犯和从犯之分,而非法拘禁罪恰恰又是共同犯罪犯案的多一点。因此在这里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各个犯罪分子的量刑又比较重要。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更多关于非法拘禁怎么算是从犯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怎么算是从犯

  1、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

  3、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二、从发应该如何处罚

  1、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3、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三、非法拘禁罪追诉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5、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非法拘禁怎么算是从犯的相关内容。从犯的犯罪行为从主观和客观来说都要比主犯要轻一点,因此处罚也要低一点。另外要注意在我国犯罪追诉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