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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为名劫杀两司机 案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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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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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岁的河南省农民马昌辉、20岁的河北省农民刘瑞兴,通过《手递手》报纸刊登的信息,以租车为名,先后抢劫杀害两名出租司机。7月25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马昌辉、刘瑞兴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马昌辉、刘瑞兴与王国辉(已判刑)预谋通过《手递手》报纸刊登的信息,以租车为名进行抢劫,并准备了作案工具。2005年3月10日13时许,三人以去金山岭长城为由,在本市东城区东直门附近骗租张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当车行驶至朝阳区京顺路草场地附近时,三人按事先预谋,乘王国辉给张某点烟之机示意动手后,由马昌辉用围巾勒张颈部,与刘瑞兴一起交叉猛勒张颈部,致张死亡。后王国辉驾车与马昌辉、刘瑞兴将张的尸体运至本市顺义区潮白河一排水沟内掩埋。三人抢得张现金、移动电话及别克轿车等财物共计价值16.7万余元。三人将所抢轿车以3.5万元销赃,所得赃款被伙分、挥霍。

  3月24日,三人再次骗租了司某的桑塔纳轿车。同月29日9时许,司某驾车来到三人租住房屋楼下,三人按照事先预谋,由马昌辉以搬运电脑为名,将司某骗入房间内,刘瑞兴用围巾勒住司某颈部,王国辉持铁锤猛砸司某头部数下,将司某砸倒。当马昌辉、刘瑞兴用围巾勒住司颈部发现司仍未死时,二人又分别持菜刀猛砍司颈部,造成司死亡。三人为藏匿司某尸体,由马昌辉、刘瑞兴持菜刀、锤子将司尸体肢解,部分尸块用高压锅蒸煮。后三人将尸块装入两个旅行箱内抛弃。三人共抢得现金、移动电话及桑塔纳等钱物共计价值5.56万余元。三人将所抢桑塔纳轿车销赃,所得赃款被伙分、挥霍。

  此外,三人为实施犯罪作准备,还于2005年3月先后数次到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附近,指使他人为其伪造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马昌辉、刘瑞兴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二人死亡,论罪均应判处死刑。二人还违反国家对国家机关证件、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依法应予惩处并与其所犯抢劫罪并罚。据此,法院以抢劫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抢劫犯、42岁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工人黄京龙;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犯、21岁的本市朝阳区某汽车服务中心修理工朱立成及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但仍不知悔改,又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并杀害妇女,抢劫钱财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河南农民李现章等。

  中国法院网·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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