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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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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涉及任何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尤其是对于原告来说,当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就会希望快速的下判决书,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涉及刑事的案件更加是如此,所以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的概念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

  2018年9月5日上午,深圳龙华法院对公诉机关以涉黑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殷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龙华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三、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规定规定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的全部相关知识,原告尤其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原告而言,希望快速的拿到判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国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也有着相关的具体规定。如果大家对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还有相关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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