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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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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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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拒不还钱的情况,债权人即被借款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借款合同中关于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以及逾期约定的还款利息等要求债务人即借款人履行债务,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但是判决要求还款拒不执行的,可能犯罪。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法院审查后发现若债务人有钱还款而拒不履行债务的,法院判决认为是恶意欠款或者恶意拖欠债务的,会判处罚款、司法拘留,采取惩罚性措施,判决之后,还拒不还款的,数额巨大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被判刑——判刑后民事责任当然不会免除。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所作的裁定属于本条规定的裁定。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主要指:(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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