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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惹上债务 银行了解真相撤诉个人债务担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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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夫妻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按结婚时间划分;二是按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为标准;三是按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一男子身份被他人冒用,从银行(yinxing)“被借款”3万元,银行(yinxing)将该男子起诉到法院讨要借款时,通过该男子提交的证据才了解到实情。10月8日,石嘴山惠农区法院裁定准予银行撤诉。

  惠农区的邱某从未向银行申请过借款,却于今年4月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息。银行起诉称,2009年3月26日,邱某向银行申请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3万元,月利率8.85‰,按季清息,到期还本。银行如约发放借款后,邱某却未依约清偿本息。银行方还向法院提供了有邱某签名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等,并附有邱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惠农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将起诉状副本及银行提交的证据送达邱某。邱某发现,银行起诉的被告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与自己的完全一致,但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与自己的不一样,便向法院提交了身份证原件,并亲笔签名以证清白。银行方了解到情况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官提醒,公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谨防被不法分子冒用。同时金融机构在审核借款时应仔细核对借款人的身份情况,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及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折产所分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被告挪用公款,该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理应由被告负责偿还,是合情合理的,如有证据表明被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那表明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应双方共同偿还,如触犯《刑法》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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