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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骗取贷款还高利贷后失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1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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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王某为某食品加工企业老板,他通过转借大量社会高利息贷款用来扩大生产规模。当中王某请某家公司和他签订伪造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三百万元的企业贷款,最后王某无法偿还高利息贷款,还有债权人经常要债,迫使王某到处躲债。

  王某,滨州人士,年近半百,经过十几年的摸爬滚打混已小有成就,成为某食品加工企业老板。但近年来,王某不安于现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通过转借大量社会高利息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由于转借的高利贷周期短、利息高,再加上经营不善,王某不能按时偿还高利息贷款,每天登门要债的人往来不绝。

  2012年8月,王某在滨城区某银行申请了300万元的企业贷款,偿还了高利息贷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王某资不抵债玩起了“失踪”。今年2月,民警经过多方走访、侦查,最后在王某亲戚家将其抓获。

  王某想从银行获取企业贷款,但根据银行有相关规定,王某必须是和其他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后,这笔钱才能打进对方企业提供的账户。

  王某贷款时已没有固定资产抵押,一时半会又没有合适的担保人,再加上每天有人上门逼债,2012年8月,就请滨城区某土产杂品公司“帮忙”和自己签订了一份假的购买黄桃、黄杏购销合同。王某向银行提供了与该土产杂品公司签订的虚假购销合同、资产负债表和假收款收据,很快骗取银行信任,获取300万元企业贷款。银行根据合同内容将这笔钱打给土产杂品公司后,该公司又将钱转给了王某。

  由于王某难以承受债权人的逼债压力,这笔贷款是王某用来偿还债务的最后稻草。获取贷款后,王某立即将该笔贷款中的2558000元用于偿还某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的借款,其他的用于偿还零碎的借款,随后逃匿。

  2013年8月,该案立案侦查后,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所经营的食品加工厂在骗获取贷款时就已经停止经营活动,大量厂房闲置,门可罗雀。王某也是人间蒸发似的神秘失踪。

  在不断梳理、走访王某的社会关系人后,警方得知王某仍在滨州范围内活动。为防止王某潜逃外地,经侦、情报、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多警同时上案搜捕。

  经过办案民警连日追踪,排查比对了多条有效线索,最终将藏匿于亲戚家的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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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王某对自己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代,当初骗取这笔贷款只是为了还高利贷,解燃眉之急,未意识到骗取贷款涉及到的经济犯罪如此严重,非常后悔自己的做法。由于王某的一切资产早已抵债,目前无法弥补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想从轻量刑将会有很大的难度,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判决。

  (原标题:滨州一男子骗取贷款还高利贷 资不抵债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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