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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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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总是容易因为财产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有时候其中一方会为了能少分割点财产给另一方,而将部分财产进行了转移,这样就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时变得很不公平。因此很多人会想在财产分割前签订一份财产保全担保书来保障自身权益。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以供参考。

  一、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x诉被告xxx之间的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本人所有的下列财产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存的担保,并保证所提供担保的财产合法、产权明确、无作其他任何担保,在担保期间予以妥善保管,如原告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告因财产保存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担保财产(名称、价值、地址)如下:

  特此担保

  担保人:

  年 月 日

  二、离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

  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

  (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

  (3)以实物担保的,该实物上不得设有抵押等他项权利。

  3、当事人以信誉保证的,应当以当事人以外的法人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保证人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额均不得低于财产保全标的额。

  保证人提供虚假资产负债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的相关资料。由于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情况,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提起诉讼。为了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是很有效的方法。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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