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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止审理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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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我们说的诈骗是既含欺诈又含诱骗的犯罪的意思,现在我们涉及的最多的诈骗犯罪的类行就是电信诈骗以及网络诈骗这样的新型的诈骗方式,而且现在新型的网络诈骗的犯罪都是很难找到犯罪嫌疑人的。那么诈骗罪中止审理的期限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诈骗罪中止审理及其相关问题。

诈骗罪中止审理的期限

  一、诈骗罪中止审理的期限

  法律对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中止审理原因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三、中止审理的处理办法

  如果上文中的第1、3、4种情况都是没有办法的,你只能等。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为其犯罪,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缉拿。我国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刑法》86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只要司法机关立案受理,其追诉权将永久保存。今后不管何时,只要犯罪嫌疑人一出现,你就有权向法院提出控告。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中止审理的期限及其相关问题,诈骗罪中止审理一般并没有什么蛮固定的期限,因为对于很多的人阿拉私活我们一般会依当事人的情况来进行审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诈骗罪中止审理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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