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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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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公司都需要有财务这一块的负责人,因为需要涉及到纳税申报等等,有些公司会把这方面的业务给外包。那么,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是多久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

  一、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180天变为了360天,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发票的时限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增值税发票在满足情形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相关的抵扣,但是需要认证完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时间是多久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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