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访谈-详情

解读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类别:公司法   标签:

  本期介绍:3月1日,新修改的《公司法》开始实施。新修改的《公司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主要体现在公司、企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改年检审批制度为登记备案、公示制度,取消对“三资企业”因未按期缴纳出资,商务主管部门有权撤销批准证书和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等方面。这些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公司企业设立门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专访组有幸请到专业律师——【广州 朱方明律师】作客现场,欢迎朱方明律师接下来为我们详细解答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的问题。

  【朱方明律师,资深风控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及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律师实务,为诉讼案件当事人争取并实施最优选解决方案。朱方明律师咨询电话:13829796229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