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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之解读

类别:公司法   标签:

  本期介绍:近日,《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主要对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而自2014年3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就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本期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邀请北京知名的公司法律师—田洪涛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介绍:田洪涛律师的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和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许可战略咨询以及公司设立、股权纠纷处理、对外投资、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清算等公司法律事务。田洪涛律师的联系电话:13521944200】

  (有关涉及公司法方面的法律问题,访谈过后可以咨询田律师,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