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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协议效力

类别:婚姻法   标签:

  本期介绍:金某和丁某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和女同事发暧昧短信,为了让丈夫安分守已,丁某与丈夫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如果男方出轨,将自动离婚,全部财产以及女儿抚养权归女方。金某很爽快就签了字。时隔不久,丁某想要重新订立协议,约定两人离婚后一切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分割,但是房子A归女方所有,房子B赠予女儿,金某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签字了。不到半年,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了。离婚时,金某也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内容写明车子归女方所有,房子A和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房子B归女儿,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妻子对这份协议表示不满,她觉得应该按照之前的协议执行。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杭州离婚房产分割专家——朱长英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朱长英律师总结经验,为我们细细分析“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协议效力”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朱长英律师,现为浙江金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专长领域包括婚姻家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工程纠纷、借款合同(含民间借贷)及担保等,对婚姻家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以及独特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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