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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人未成年有没有效力

类别:债权债务   标签:借款,担保,债务

  本期介绍包某因为生意运营出现问题,急需一笔资金,于是向何某短期借款25800元,并让当时17周岁的好友小伟为其担保。小伟一开始并不答应,但是包某对小伟说,如果帮他做担保人,那之前借给他的两千块就不用还了。小伟最后勉强答应。借款后,包某为何某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小伟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包某在借据的借款人处签名,小伟由于没有上过学不认识字,于是在保证人处按下手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何某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包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东莞债权债务专业律师——李正红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债务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李正红律师总结经验,为我们细细分析“借款担保人未成年有没有效力”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李正红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以及多年的办案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程序及实体规则,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所在。秉承“专业、专注、尽心、尽职”的执业理念,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李律师办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一直保持高胜诉率,还多次成功处理企业经济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婚姻遗产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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