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刑法 标签:骗婚,诈骗
访谈内容
主持人:
陈雪松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首先可以请陈律师为我们简要分析一下案例中韩某的行为是否是骗婚呢?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陈雪松律师:
首先,骗婚这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在法律上不存在这个罪名,但我们国家刑法规定了诈骗罪,根据你的叙述,韩某的行为应该定性为诈骗罪。因为我们国家的刑法266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韩某虚构与被害人结婚为由,骗取被害人28000元财物,取得财物后就潜逃的行为可认定其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因此其符合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主持人:
韩某拿到礼金之后就消失了,骗婚意图算比较明显,但是在生活中也会有这种情况,男女双方结婚生子之后,受骗的一方才发现另一方的骗婚行为,不仅虚构身份信息,并一直在转移财产。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会构成诈骗罪呢?
陈雪松律师:
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很难认定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这种情况还得更加具体的了解案件情况后方能进行评论。
主持人:
案例中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犯呢? 对于宋某的损失她是否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陈雪松律师:
郑某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目前看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郑某并没有与韩某预谋一同骗取被害人的财物,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只是介绍韩某与被害人交往,郑某也没用预料韩某实施诈骗行为的能力。后期的诈骗行为与郑某无关,系韩某一人完成的。据此,郑某当然也不需要承担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主持人:
若韩某将赵某赠送的首饰给了郑某,但是郑某却隐瞒不说,郑某是否需要因为隐瞒事实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需要,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陈雪松律师:
首先,如果郑某知道韩某已构成犯罪,且首饰是韩某的犯罪所得的,郑某仍然收取并拒不交出,会构成我国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如果郑某进行隐瞒该犯罪所得即会对本案的侦破造成影响,一旦上游犯罪即韩某的诈骗罪认定后就会认定郑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会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持人: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诈骗行为,可以请陈律师为我们讲一下怎样就会构成诈骗罪呢?如果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是没有取得财产,也构成诈骗吗?
陈雪松律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如果欺诈内容没有让他们作出财产处分,就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没有骗取的财物达不到犯罪金额是不够犯罪的。
主持人:
除了通过骗婚实施诈骗比较常见外,在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形式的诈骗,例如电话诈骗、QQ诈骗、微信诈骗等。面对这些诈骗分子、诈骗手段,陈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执业经验给我们广大网友一些应对方式或者忠告建议吗?
陈雪松律师:
首先,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广大网友如遇到一些非常好的事情,一定要小心对待。
其次,最好核实对方的相关信息真伪后再进行处理,之前不要泄露个人的相关信息。
最后,告诫广大网友如感觉自己被骗应该马上给公安机关拨打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主持人: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陈雪松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陈雪松律师:
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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