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中德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三

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中德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三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11-1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财税[20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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