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武警总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粮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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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武警总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粮油供应标准问题的通知(节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87]商储粮联字第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87-03-23
施行日期:1987-04-01
发布部门:商业部、 武警总部
正文
武警部队的粮油供应问题,从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起均按《军粮供应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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