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区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内政发[1999]8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7-21
施行日期:1999-07-21
发布部门:80502

正文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承农启工的中轴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当前,全区农区畜牧业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在客观评估近年来工作经验和当前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推动全区农区畜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9年全区农牧结合现场会以后,农区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据对有农区养殖业的66个旗县市区统计,1997年畜牧业产值达到73.88亿元(1990年不变价),占这些地区农业总产值的32.03%,占全区畜牧业产值的74.50%。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部分约占40%以上。
  概括起来,近几年我区农区畜牧业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基本经验:
  (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以“十百千”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区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专业化生产,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
  (二)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副产品转化。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充实加强基层科技服务组织,把畜牧业适用增产技术组装配套,形成模式化饲养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了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三)多方筹资,增加投入。除各级财政增加了用于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投资外,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积极向农区畜牧业倾斜,社会各界对畜牧业的投资增多,各地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农民进一步成为农区畜牧业投入的主体。

 二、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
  (一)当前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对发展农区畜牧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甚至仍然将畜牧业看成是一般的家庭副业;有些地区政府措施不得力,没有正确处理好种粮与养畜、户养和工厂化饲养的关系,致使畜牧业生产不稳定,发展步子较慢,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相当一部分地区舍饲养畜的观念还没有树立起来,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畜牧业科技含量不高,突出表现在生猪出栏率低,牛羊育肥增值少。
  三是适应市场能力差。在市场变化、价格波动的情况下,畜牧业显得适应能力低,抵御市场风险的手段贫乏。
  四是饲草料加工企业发展滞后。目前全区秸杆转化利用仅占1/3左右,饲料工业体系不完善,配合饲料入户率低,养殖成本高,效益差。
  五是投入严重不足。农牧民的投资主体地位发挥不够,资金来源渠道不多,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二)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是粮食转化潜力很大。近年来,全区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50亿公斤左右,商品粮近70亿公斤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饲料粮。
  二是秸杆利用大有可为。全区农作物秸杆每年有300亿公斤左右,目前转化利用的仅占1/3,如果转化利用率提高到60%,牛羊的饲养量就会大幅度提高。
  三是科技的作用正在进一步发挥。通过实施畜牧业“种子工程”,大力推广畜牧业适用增产技术,可以使农区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四是市场优势逐渐显现。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市场体系的建立,大多数农区畜产品进入城镇市场越来越便利。
  五是劳动力资源丰富。农区劳动力可以兼顾种田和养畜两种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
  六是相关的优惠政策正在逐步配套和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区域布局及1999年的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农区畜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种养结合的农户为基础,以专业村、示范小区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充分利用农区丰富的粮食和秸杆资源,通过加大投入和提高科技含量,实现发展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
  (二)规划目标
  1.畜牧业产值:1999年计划达到80亿元(90年不变价),2002年计划达到90亿元,年均递增4%。
  2.牧业年度大小牲畜总增头数:在1997年975.17万头(只)的基础上,1999年计划为1048.3万头(只),2002年计划为1162.3万头(只)。
  3.生猪饲养量:在1997年度1552.4万口的基础上,1999年计划达到1663万口,2002年计划达到1843.8万口,年均递增3.5%。
  4.肉类总产量:1997年农区畜牧业肉类总产量为98.56万吨,1999年计划达到108.66万吨,2002年计划达到125.8万吨,年均递增5%。
  5.毛绒产量:1997年农区畜牧业毛绒产量为3.9万吨,1999年计划达到4万吨,2002年计划达到4.2万吨。
  6.禽蛋产量:1997年农区畜牧业禽蛋产量为20.04万吨,1999年计划达到21.26万吨,2002年计划达到23.23万吨,年均递增3.0%。
  7.鲜奶产量:1997年农区畜牧业鲜奶产量为35.34万吨,1999年计划达到40.06万吨,2002年计划达到46.38万吨(比1997年增加10.04万吨),年均递增5.0%。
  8.农民人均纯收入:1997年人均收入为1705元,1999年计划达到2105元,2002年计划达到2705元(其中增收部分来自畜牧业的收入400元,占增收的40%)。
  (三)区域布局
  1.粮食生产区,做为猪禽生产和牛羊育肥的主要区域,建立大规模瘦肉型猪商品基地、牛羊育肥商品基地和养鸡生产基地。
  2.城郊地区,做为奶牛和家禽生产的主要区域,建立奶牛生产基地、养鸡生产基地和育肥牛羊基地。
  3.半农半牧区旗县,可利用相对丰富的草场资源建立牛羊育肥基地和绒毛生产基地。
  4.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抓住退耕还林还草的机遇,利用饲草料和农副产品大幅度增加的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林、牧结合,发展牛羊育肥和猪、禽、兔生产。
  (四)1999年工作的重点任务
  以农区畜牧业示范工程和牧区繁殖农区育肥的易地育肥工程为重点,促进适度规模和专业化养殖,使新增规模养殖户达到4500户。大力推广畜禽模式化饲养育肥技术,年内完成模式化育肥牛30万头、育肥羊330万只、“四良四改”模式化养猪260万口(生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秸杆转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年内转化粮食50亿公斤。

 四、认真落实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的政策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农区畜牧业工作的领导,充实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分片包干落实工作任务。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明确农区畜牧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出台一些支持农区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激发和调动农牧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农区畜牧业建设资金,始终把农民做为发展农区畜牧业的投入主体。各级新增牧业税的70%要用于事关农区畜牧业发展的饲料秸杆加工、市场体系建设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适用增产技术推广。积极建构四级投资匹配体系,加大国家投入的引导力度,重点发展基地旗县,推广优良品种,发展饲草料加工。合作信用社要积极争取再贷款,把畜牧业作为重点投向之一,农业银行要在确保贷款“三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区畜牧业发展。要积极推广农区畜牧业的对外开放,大力招商引资,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增加畜牧业投入。
  (三)走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道路
  发展规模经营,形成地域优势、专业优势,是近年农区畜牧业发展过程中总结出的重要经验。要进行区域性产业开发,抓区域性布局,专业化生产,兴一业、富一乡,抓一品、富一村。要充分重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展规模经营,推广公司加农户、市场加农户、服务体系加农户以及行业协会、专业组织联农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加强各类专业性基地建设。要继续实施“十百千”工程,把种养结合专业户做为发展的基础,在专业户的基础上建设专业村,在专业村的基础上建设示范区,在示范区的基础上建设不同类型的基地旗县,以此带动区域化规模经营。
  (四)加快草地建设和农副产品资源转化的步伐
  要处理好农牧林三者的关系,建立适应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新的种植业结构。半农半牧区、退耕还牧地区要加大人工草地建设力度。山旱区要利用国家生态建设的投资,种树种草恢复植被,发展舍饲圈养。要加快“五荒地”有偿承包、拍卖和转让工作,引导、鼓励农民种树种草,改善生成环境,在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和利用林草资源。
  要大力发展饲草加工业。在大力发展养殖村、养殖户粗加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应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饲草料加工企业,生产混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加工企业可以采取代加工、以料换粮等形式,为广大养殖户提供高效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提高配合饲料的入户率。同时要大力推广秸杆加工调制技术,力争使秸杆的利用率达到50%以下。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搞好综合配套服务
  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增加农区畜牧业的科技含量。一要结合牲畜“种子工程”建设,健全良种繁育体系。二要推广科学饲养技术、因地制宜,实现模式化饲养。三要积极推广和应用畜产品保鲜、加工、包装、贮运等先进技术,提高畜产品的附加值。四要加大农牧民科技培训力度,结合“绿色证书”工程,为农村牧区培养技术能手和初中级畜牧业科技人员。五要搞好试验示范工作,使那些见效快、投资少、简便易行的适用增产技术尽快配套组装,用于生产。科研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兴办规模化的示范基地。六要搞好科技、市场、信息、供销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其服务领域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延伸和扩展。
  (六)培育龙头企业,搞活市场流通,推动农区畜牧业产业化进程
  要以开发“绿色食品”和优质名牌产品为重点,在壮大现有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培育一大批中小型农畜产品加工、贮藏和运销企业,带动农户实现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快农区畜牧业市场建设,搞活搞好畜产品流通,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鼓励发展贩运队伍、培育中介组织的基础上,选择一些畜产品集散地,因势利导地兴建一批贯通城乡、辐射面广、吸引力强、吞吐能力大的活畜和畜产品交易市场。
  (七)实施北繁南育工程,推动农区、牧区畜牧业共同发展
  农区旗县要主动地与牧区旗县结成易地育肥的“对子”,支持和鼓励贩运队伍搞好牛羊购销,组织畜牧业服务实体加强合作,充当中介服务组织,实现牧区牛羊繁殖、农区育肥两个基地的紧密联系,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提高全区畜牧业整体效益。
  (八)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区畜牧业
  各地要积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和科技人员投身到农区畜牧业中来。对199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对到农村领办企业和家庭牧场,帮助发展农区畜牧业的科技人员,原单位在其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和其他生活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安排项目所需经费、场地等,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农区畜牧业发展基金、畜产品风险基金,以保证农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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