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7-31
施行日期:2008-07-31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正文

国税函〔2008〕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4,29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