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法释〔2008〕18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08-12-16
施行日期:2008-12-3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200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8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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