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精解:第9条

物业管理条例精解:第9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联法规

  《业主大会规程》第3条

  《建设部关于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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