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精解:第8条

物业管理条例精解:第8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八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与宗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关联法规

  《业主大会规程》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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