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释义:第75条

民事诉讼法释义:第75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释义】

  法定期间,即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

  指定期间,即由法院依职权确定的期间。

  在途时间,即指诉讼文书送达途中。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9条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6,98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民事诉讼法释义:第75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