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释义:第12条

民事诉讼法释义:第12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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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释义】

  本条规定了辩论原则。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辩论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辩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法庭应当给当事人提供辩论的机会,一切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才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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