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64条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64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判决书】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9条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3,67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64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