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释义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释义及适用指南:第41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四十一条 撤回申请和撤销案件

  (一)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全部仲裁请求或全部仲裁反请求。申请人撤回全部仲裁请求的,不影响仲裁庭就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决。被申请人撤回全部仲裁反请求的,不影响仲裁庭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决。

  【简释】

  仲裁请求是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根据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的原则,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仲裁请求,既可以部分变更,也可以全部放弃。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对其仲裁请求的放弃是允许的。《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提示】

  实践中,当事人放弃部分仲裁请求或部分仲裁反请求应视为对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变更,应适用本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其全部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变更,应视为对其原请求的放弃,一般是通过撤回请求的方式提出的。如果是申请人撤回其全部仲裁请求,而被申请人未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应当撤销案件;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仲裁反请求,则仲裁庭应继续对反请求进行审理,而不再审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果只有被申请人撤回了全部仲裁反请求,则仲裁庭应继续审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二)在仲裁庭组成前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简释】

  本款是关于撤销案件的规定,但不局限于当事人撤回全部仲裁请求情形下对案件的撤销,也就是说,案件在仲裁程序中被撤销并不以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唯一的条件。如果案件因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而无法追诉,导致仲裁程序停滞,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例如仲裁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仲裁庭对案件争议作出没有管辖权的决定,在上述情况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或仲裁庭均可以主动决定撤销案件,以防止仲裁程序的拖延和浪费。仲裁庭一旦组成,无论是否已经进行开庭审理,对案件撤销的决定权就只有仲裁庭能够行使;而在仲裁庭组成之前对案件撤销的决定应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在CIETAC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或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撤销案件是以“撤案决定”的形式作出的。而其他仲裁机构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如在作出裁决之前,由于不是第一款所述的任何理由致使仲裁程序的继续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仲裁庭应将其发出终止仲裁程序命令的意向通知当事各方。除非当事一方提出合理的反对理由,仲裁庭应有权力发出此项命令。”

  (注:该条第一款指在作出裁决之前当事各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形)

  (三)当事人就已经撤回的仲裁申请再提出仲裁申请时,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简释】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再提出仲裁申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就原先的仲裁申请重新要求仲裁机构予以裁决;二是当事人在已经撤回的申请之外提出了全新的仲裁请求;三是当事人在重新提出的仲裁请求中,有部分请求与原仲裁请求相同,而又增加了新的仲裁请求。在上述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在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是否继续有效。

  《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该条规定并未要求当事人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从理论上说,当事人撤回申请只是对其仲裁程序权利的放弃,而并不意味着其放弃了相关的实体权利,除非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地放弃实体权利。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只有经过仲裁庭对争议审理完毕、作出裁决之后才会失效,而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撤回仲裁申请,无论其撤回申请的原因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还是当事人完全出于商业或其他方面的考虑,仲裁程序都尚未终结,那么当事人之间原来达成的仲裁协议就尚未失效,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而不必达成新的仲裁协议。

  因此,无论当事人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再提出的仲裁申请属于前述哪一种情况,当事人均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当事人在重新申请仲裁之前已经书面放弃了原仲裁协议,或原仲裁协议已经期限届满而不能继续实施,则在双方没有达成新的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将不能受理新的仲裁申请。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4,14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释义及适用指南:第41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