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法官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三十六条 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

  【释义】 本条规定的内容是关于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

  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工资制度是比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本法通过颁布后,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将根据本法的规定精神,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详细制定出适合我国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充满激励机制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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