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释义:第55条

残疾人保障法释义:第55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31
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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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的规定。

  (一)特殊信息交流服务

  视觉、听觉有障碍的人需要盲文、手语等特殊的交际手段,这是他们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实现障碍者与非障碍者之间的无障碍沟通需要双方的努力,也需要政府、社会的关注。通过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特殊的信息交流服务,逐步实现无障碍信息沟通。常用的特殊信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语音和文字提示

  通过语音或文字的形式对残疾人起到提示、引导和帮助的作用。如在城市中的一些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公园、旅游点中,设置导盲声体,指引视力残疾者行进。

  2?手语

  手语是由于聋人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已作为聋人的一种语言,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手语包括手指语和手势语。手指语是用手指的指式变化和动作代表字母,并按照拼音顺序依次拼出词语。在远古时代,全人类都处在简单的有声语言阶段,常常用手做各种姿势来表示意思,这样的手势大多数是指示性和形象性的动作,叫作自然手势。此后,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开始创造出具有语言性质的手势。这种在有声语言和文字基础上产生的,与有声语言密切结合的手语,称之为人为手势。自然手势和人为手势结合成为手势语。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如同汉语有各地方言一样,手语也有各种不同的地方手语。1990年,中国聋人协会编辑的《中国手语》工具书正式出版发行,1994年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手语》续集,对推广手语,规范手语,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创造条件,在从事服务行业尤其是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队伍里,培养一批掌握一定手语技能的工作人员,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提供信息交流服务。

  3?盲文

  盲文,是专为盲人设计、靠触觉感知的文字。1829年法国盲人路易·布莱尔发明了点字。它是用六个凸点组成的符号体系,以点数的多少和点位的不同来区分不同的符形,可变化成63个不同的图形符号,是现代国际上普遍使用的盲文形式。1975年,历经十几年的研究和探索,盲文工作者提出了盲文改革,确定了“汉语双拼盲文”方案。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建筑物的有关标识上都标有盲文,在北京市正在建设的地铁奥运支线里楼梯扶手两端都刻上了引导用盲文。

  (二)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对残疾人的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体现在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

  1?劳动就业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于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文化生活

  政府和社会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在公共图书馆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

  3?社会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三)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交通工具是残疾人重要的出行工具,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公共交通工具中的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

  1?运行信息标示设施:用文字或图案标示交通工具的路线、班次、航班或机船名等信息。

  2?入站播报设施:用语音播报,提示盲人入站车辆的路线、班次及到站名称等信息。

  3?声音导引设施:用语音提示盲人车门的位置及开闭状态。

  4?升降设备:可上下活动的机械式平台,可以负载轮椅进出交通工具。

  5?站名播报或显示设施:用语音播报或文字显示,告知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盲人和聋人即将到达的站名、目的地等信息。

  6?上下阶梯、轮椅停靠、固定设施、残疾人专用座位、扶手及防滑地板。

  (四)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目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为残疾人划定了专门的停车位。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就文化、体育、医疗、学校、交通等场所划定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作出了专门规定。根据规定,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须用蓝底白图案标明,其设计的位置必须是车辆进出非常方便的地方,为了方便残疾人上下车,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所占的面积必须大于一般车位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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