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31
施行日期:2011-05-31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二条 【有关方面的贯彻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参见]

  《劳动合同法》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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