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释义第六十七条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六十七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6-03
施行日期:2011-06-03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解读:按照本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对被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本条规定的是共同侵权人间的责任大小比例划分原则,并不影响被侵权人要求其中任意一方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只不过承担了完全责任的一方可以按本条划分的赔付比例,对其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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