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6-03
施行日期:2011-06-03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解读: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而引起侵权的,其责任承担的主体为经营者,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为其免责事由。但只要被侵权人存在过失,这里既包括重大过失也包括一般过失,都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不能不说这里存在保护“铁老大”的嫌疑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8,28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