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6-03
施行日期:2011-06-03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解读:这一条来源于最高院《民通意见》第162条的规定,事实上将尚未对被侵权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实体损害或者实体损害难以物质衡量,而对造成前述损害具有紧迫性的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同时赋予被侵权人行使事前或者事中“防卫”的权利。行使方式限定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三者,行使权利的对象仅限于侵权人。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5,54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