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12年春,河北肥乡一名当事人来到河北十力律师所找到姜律师,咨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事情是该当事人将机器设备卖给河北魏县一名建设商。双方并写了一份书面买卖合同。接案后,本律师经审查,发现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单凭现有证据还不足以打赢这场官司。发现证据存在缺陷后。随后通过技术手段取得了其他相应证据,弥补了证据不足。
本案在被告所在地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审理。法庭审理中,被告遂有意逃避责任,但面对原告方充分证据,无法逃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责任。原告胜诉。
总结,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缺乏,律师作用在于通过法律技术手段帮助当事人补充证据,取得案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