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文建律师
王文建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赠与小三房产行为无效

损害赔偿2017-04-04|人阅读

李某与有合法配偶的张某长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交往过程中,李某要求张某为其购房赠与给她,张某允诺,并为其购买了成都市金牛区一套商品房,购房款全款全部由张某支付,后张某的妻子陈某知道后,委托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文建律师为其维权,要求李某返还全部购房款80多万。庭审中,对方认为张某的自愿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已经交付(房产已经登记在李某名下),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本律师认为:1、张某将其夫妻共同财产80多万现金(远远超出日常生活代理的范围)违背陈某意愿赠与给李某,已经侵犯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对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未经协商一致同意,张某私自的赠与行为无效。2、李某与张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试图通过捷径获得财务,不仅仅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无效。3、李某明知道张某有合法妻子,还与其保持男女关系,不属于善意行为,故此依法李某应返还全部购房款。一二审法院都支持了本律师代理意见,全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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