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跨国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组织、安排跨国毒品走私,走私毒品数量巨大,被上海边防警方抓获,上海第一中级法院认定张某系主犯,犯毒数量巨大,判决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绝望之中的家属委托本律师,担任其二审的死刑辩护。
本律师经过仔细阅卷发现,张某虽然确系参与组织毒品走私,但是,实际也受他人指示,毒品也非张某所有,而且张某获利不占主要,虽然毒品走私数量远超过刑法规定死刑标准,但是考虑到张某年纪尚轻,积极配合警察调查,且向警察提供其他相关线索,也非毒品走私的第一策划者,经过法庭的积极辩护,上海高院最终改判死刑为死缓,保住了犯罪嫌疑人年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