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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彦平律师
詹彦平律师
黑龙江-大庆
主办律师

王X和刘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合同纠纷2013-10-07|人阅读

李振X和前妻谢云X生育一女儿李佳X;李振X和前妻离婚后,和刘X于2001年11月9日结婚,婚后生育男孩李文X;李树X、刘淑X是李振海的父母。

李振X和刘X婚后购置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新城银河家园A-18-4-102室的住房。2011年5月李振海经过刘岩同意和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以380000元,出卖于原告,原告如约将购房款交付于卖方。

李振X因病于2011年8月29日突然去世。

李振X去世后部分继承人和原告就房屋买卖事宜发生争执,遂起诉争,法院判决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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