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程雅琼律师
程雅琼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某广告公司诉某娱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2012-12-24|人阅读

案情简介:2010年1月1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广播广告合同》的协议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于2010年2月6日至2011年2月2日期间为被申请人进行广告投放,广告总费用为225914元,支付方式为预约每次上档前2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广告费,同时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义务,被申请人没能按约定及时付款,直到2010年3月15日被申请人才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广告费用计22743元。因被申请人不能及时付款,按双方约定申请人最终不得秒停止为其进行广告播放。申请人共计为被申请人播放广告38天,费用总计57615元,除被申请人已付的22743元外,尚欠34872元至今未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11年11月25日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承办结果: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被申请人某娱乐公司向申请人某广告公司一次支付广告费用等共计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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