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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损害赔偿2012-07-20|人阅读

屋主张某想在村里一块空地上建设厂房,遂找了一包工头为其建造厂房。在建设厂房的过程中,包工头雇佣的一工人不慎踩断梯子摔落在地,不幸碰到后脑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死者家属一直上访,还威胁说要是不赔钱就把尸体搬到厂里来。当事人遂找律师求助。

在搞清案件事实、签订委托协议以后,我和当事人一起出面参加多次政府组织的调解,可惜的是包工头一直躲在家里,电话也联系不上。由于包工头的不配合,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家属看找不到包工头,一直通过上访来给我方施加压力。后经过村委登门劝解,包工头王某终于出面参加调解,可态度蛮横,称责任全在我方,不会拿一分钱。最后我方当事人最终扛不住政府压力,再者出于对当事人的同情,先拿出了十万元。

后家属将我方与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7万多。最终因我方厂房系违法建筑,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再者雇员在雇佣活动中死亡的,除非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在调解的过程中,我抓住肇事梯子是因质量存在问题才导致死者受伤死亡,而梯子则是由王某提供的,存在直接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最终三方达成调解:我方赔偿十万,王某赔偿四十万。最终闹得沸沸扬扬的上访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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