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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如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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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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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2015-01-22|人阅读
毛某某,男,时年29岁,系外来务工人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本案后经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辩护律师辩护意见认为,在案证据认定本案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以及抢劫罪,不充分,本案中,毛某某的抓获过程,被害人身份确定,以及作案工具,抢劫赃物数额,去向等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故应当认定毛某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及抢劫罪。该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对毛某某的故意杀人罪以及抢劫罪的指控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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