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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律师
刘莉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无故克扣工资逼人走,小员工对阵大公司

劳动争议2013-12-31|人阅读

王某是北京某大型国企驻广州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外派到广州分公司工作。2011年,因广州分公司经营不景气,总部领导计划裁员,但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采取了以不发放绩效工资的方式,扣减了王某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一直扣了三个多月,打算用这种方式逼王某自动离职。王某找到本律师咨询后,在律师的指导下,采取各种方式收集了公司违反劳动法规的证据,并以公司少发劳动报酬为由,提交了辞职信。此后,本律师作为王某的委托代理律师,向天河区劳仲委提出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补发少发的工资,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前期证据收集工作充分,法律步骤正确,总部法务研究后认为公司无胜诉可能,建议人力资源部跟王某和解,经双方协商,王某顺利的拿到了扣减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两万多元,撤回了仲裁申请。王某对本律师的专业性表示高度认可。

案例提示:1、员工因公司违法而离职,离职信千万不要乱写,最好找律师咨询;

2、收集好证据,不打无准备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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