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家住广州的肖先生,在2014年的某天中午,到工商银行位于闹市区的某营业网点取款。当时是周六,营业网点无人值班,肖先生就到网点旁边24小时ATM机取款。他把借记卡插入ATM机,取款1000元。但是,该台机器一直没有吐钞票,还显示“暂停服务”。此时,肖先生收到了1000元取款成功的短信。肖先生担心受到损失,就拨打95588的服务热线,但答复要等到周一才能处理。肖先生看见ATM旁边还贴了一张纸条,提示可以拨打另一个服务电话。情急之下,肖先生拨打了该电话,并根据电话提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走了三万多元。
知道受骗的肖先生报警,找来银行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但工作人员态度推诿,反指肖先生自己不小心,拒绝他的任何要求。肖先生当时就想到用法律手段维权,拨打本律师电话,本律师指导他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保全。
嗣后,肖先生将证据带给本律师,经缜密研究,本律师制定了周全的诉讼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肖先生的损失。经过庭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认为工商银行没有为储户提供安全的环境空间,未及时清除诈骗信息,负有过错,判决工商银行承担本案的部分责任,肖先生的损失得到部分补偿。
该案例提醒我们,遇到事情要有法律意识,切勿想当然,保存好证据,及时咨询律师,合法的权益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