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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学颖律师
杜学颖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保险人拒赔,被保险人起诉成功获赔20万

合同纠纷2017-06-14|人阅读

梁女士,2015年7月,在淘宝网上购买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2015年11月,原告被诊断为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并同时入院进行治疗。该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但梁女士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梁女士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义务。梁女士无奈,于2016年7月委托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杜学颖、刘鹿律师,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20万元的保险金。

法院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证明对梁女士进行询问的内容,用以证明梁女士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请求法院驳回梁女士的诉讼请求。但杜律师与刘律师根据保险公司证据情况,一一予以反驳推翻,最终提出: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如果保险人在投保前没有提出询问,则投保人不负有主动告知义务,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有举证责任。该观点被一审法院完全采纳,并且,一审法院支持了梁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由保险公司向梁女士支付20万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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