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XX,住广州市*区
被告:邓XX,住广州市*区
办案单位:广州市*区人民法院
案情:
陈XX与邓XX于200 年结婚,婚后感情尚可,邓XX于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徒刑。2012年出狱,陈XX欲离婚,经协商邓XX不同意。
陈XX到所咨询并办理委托手续,本人代理其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时邓XX未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当庭宣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