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 杨宝凤
[洞口县离婚律师旷良勇按]原告杨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洞口县离婚律师旷良勇担任被告王某某的一审代理人。被告父亲在其幼小的时候就已过世,被告和其哥哥由其母亲一手带大,家庭条件很不好,婚后被告患有心脏病,今后如果要再生育存在很大的生命危险,非常的可怜。洞口县离婚律师旷良勇考虑到被告这样一种实际情况,遂没有向被告收取一分钱律师费(本可收取律师费)。后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关系,并由原告向被告支付10800元的经济帮助金,婚生小孩的抚养费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