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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老人的房屋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继承2021-07-19|人阅读

  案情:由于继承纠纷,王XX与耿XX和闫XX产生了继承纠纷,在王XX的儿子闫XX去世后,其儿媳耿XX和其孙女闫XX想霸占闫XX留下的两套房屋:北京市XX区XX街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和北京市XX区XX厂XX地块住宅楼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想把闫XX的母亲王XX赶出房屋,并且不想给任何补偿。在协商无法解决以上纠纷的情况下,王XX找到胡文友律师,胡律师经过分析相关材料,认定两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屋的50%是闫XX个人财产,王XX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闫XX个人财产的继承权,经过依法去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出庭代理并发表了答辩意见和代理意见,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依法定继承确认了王XX的对两套房屋的法定继承份额。

  胡律师说法:

  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XX、耿XX、闫XX作为闫XX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闫XX死亡时遗留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两套房屋系闫XX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的份额归耿XX个人所有,另一半由王XX、耿XX、闫XX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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