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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龙律师
房建龙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小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法2018-05-07|人阅读

【审理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西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小股东解某房建龙律师,担任原告律师

西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股东解某持股49%、林某持股51%,法定代表人为林某。现因西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发展理念不同等多种内部管理问题致使西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困难且濒临注销。由于股权架构不合理,小股东解某完全丧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投资的490万元面临打水漂。【承办过程】 房建龙律师通过对案情的了解和分析,大股东林某利用持股51%的优势,结合公司章程,控制了公司的财务及公章,完全把持公司运营,既不分红也不公开财务数据。严重损害小股东解某的权益。面对小股东解某的困境,房律师没有采用提起诉讼立即解散公司的策略,而是先诉股东知情权,了解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后再做决定。 庭审中我们明确申请西安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对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交由所有股东查阅复制,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提交了自行单方制作的财务报表,意图蒙混过关。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解某是某某公司的股东,其要求某某公司提供公司2015年3月27日至2016年3月27日财务报告,依法应予支持。某某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于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但某某公司未向解某送达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侵犯了解某的股东知情权。故原审法院判决某某公司向解某送达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供其查阅,并无不妥。【办案总结】公司股权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公司设立之初的股权架构不合理,许多中小企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而且,不合理的股权布局,也得不到风投投资!因此如果投资公司应该在公司设立之初就聘请专业律师防范风险,保障自己的投资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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