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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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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员工旷工为由辞员工

劳动工伤2019-09-27|人阅读

执行律师:李淼

当事人:毕某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3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任高级编辑职务,后任运营经理,从事制作与汽车相关的视频和文章的工作,需经常性外出拍摄素材。2019年2月20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连续旷工3日为由向申请人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9年3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当事人诉前积极准备证据,庭审中律师举证、答辩,最终裁决获赔8万余元。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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