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静光律师
赵静光律师
河南-开封
主办律师

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15.5万元工伤赔偿款

仲裁2019-02-18|人阅读

2017年1014日14时左右,申请人赵某某在车间内工作时,在单位卫生间门口滑倒摔伤。受伤后,申请人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共住院28天。住院期间由申请人的妻子护理,医疗费由申请人支付。在赵静光律师指导下,申请人于2017年1217日,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汴劳人仲案字2017205号),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构成工伤。2018年717日,开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认定申请人构成伤残。

2017年事发后,申请人向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医药费等赔偿5万元,被单位拒绝,后经赵静光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经调解,单位支付申请人各项赔偿15.5万元。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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